2009年8月,北美植物保护组织(NAPPO)公布了植物检疫措施第33号区域标准,规定从亚洲型舞毒蛾(Asian Gypsy Moth)疫区(包括日本、中国、韩国、俄罗斯远东地区)输往NAPPO成员国(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的船舶,应在输出国最后一个离境港口申请接受亚洲型舞毒蛾检查并获得“船舶无亚洲型舞毒蛾”的证书。该证书将是船舶到达北美口岸能够直接靠港的凭证之一,未接受舞毒蛾检查的船舶可能被拒绝入境,或到达入境港口会在锚地接受检查,导致滞港,甚至要求转运到其它目的地等。
经中国有关部门与北美有关检疫官方协商,在中国,确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简称CCIC)及其设在各口岸的检验机构为船舶亚洲型舞毒蛾检查的唯一检验机构。应船方申请,提供快速受理、及时检查、快速出证的服务,如发现亚洲舞毒蛾,将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清除,并在检查现场出具“船舶无亚洲型舞毒蛾检查证书”。
对中国输往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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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方或其代理提出申请→受理检查→登轮检查→签发检查证书→船方持证申报入境